議會員工人數。似乎他們得到的越大,我們付出的就越多,而我們得到的卻越少……。我們是時候縮小我們的議會規模了嗎?
社區已經厭倦了我們沒有從我們的議會獲得的服務(例如垃圾收集)和他們強加給我們社區的瘋狂計劃(例如不必要或設計不良的自行車道)以及退化和破壞。我們街道的安全。 (例如阿克蘭街、菲茨羅伊街、克拉倫登街)。不要忘記拆除停車場、我們垂死的標誌性棕櫚樹(議會似乎對此無所作為)、街頭露宿者、毒販以及在顧問和寵物項目上的浪費開支。
似乎規模越大,情況就越糟,議員們似乎無能為力或不願意採取任何措施來提高效率和削減浪費性支出。我們的老年人還記得我們的議會深受社區喜愛的時候 - 因為他們只是提供了核心服務。幾天前,委員會實際上自己完成了這項工作,而不是付錢給外部人來做這項工作。而今天,無論僱用多少公務員,他們似乎都無法實現目標。想想看,自 1994 年 6 月聖基爾達市、南墨爾本市和墨爾本港市合併以來,我們議會的地理邊界就沒有改變。合併的目的是提高效率,但費率是可以承受的,而且我們的議會在過去的美好時光更加高效。
例如,市議會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來準備政策文件,這些文件的存在似乎只是為了證明市政廳工作的合理性。市議會撥款數百萬美元來製作精美的報告並徵求居民的反饋。太多的政策文件只是報告和監測統計數據,然後束之高閣。
我們的理事會管理人員中有近 900 名,似乎花費了大量時間外包、報告撰寫和外包給顧問的工作,這些工作可以並且應該在內部完成。由於船上有這麼多員工,而所有外人都在做自己的工作,他們很可能只是因為無事可做而感到無聊。無事可做,只能想辦法確保他們的高薪工作,提出我們都花錢買的社會和經濟適用住房等浪費錢的想法(這是維多利亞州政府的責任);自行車道會取消停車場、破壞商業活動並造成交通擁堵;用於藝術、文化和節日以及生態中心建設的大量贈款(600 萬美元)。
我們是時候縮小我們的議會規模了嗎?我們是否應該回到基礎並要求核心服務直接由議會工作人員而不是外部顧問提供?讓我們嘗試將我們的委員會削減 20%,即 180 名高薪員工,看看可以提供什麼。專注於核心服務並提供社區應得的服務。我們以前已經做到了,為什麼現在不能做到呢?
編者註: RoPP 認為菲利普港議會在影響州和聯邦政府、倡導社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弱勢群體福利以及二氧化碳淨零排放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 RoPP 不支持在其他關鍵理事會職責資金不足的情況下無休止地支出稀缺的理事會資金。如果 CoPP 將每一分錢的預算都花在這些非必要領域,它仍然幾乎不會產生任何影響,重要的是,這些問題是州和聯邦的責任。將獲得規劃許可證所需的時間減少一半不是很好嗎?在低窪郊區種植更多樹木並解決雨水問題不是很好嗎?如果資金沒有轉用於州和聯邦責任,市議會將能夠為這些整體責任提供適當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