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4 日,菲利普港規劃委員會發布了一份 97 頁的報告,申請建造一座 10 層高的建築,其中包括 119 套公寓、包括餐飲店在內的零售店、健康中心、健身房和減少停車位要求。 .位於墨爾本港 1-7 Waterfront Place 的位置擁有主要的海灘街臨街面。
由於考慮的廣泛性、反對意見以及規劃官員的回應和結論方法,該報告讀起來很有趣。我會讓你,可能是這個發展本地的讀者,就兩個突出的問題得出你自己的結論:
- 規劃官員關於停車的結論:和
- 規劃官員完成有關陰影的過程。
停車場
報告說: “我們認為該開發項目不會對道路網絡產生重大影響。該開發項目將提供超出規劃計劃要求的停車位。但是,由於停車位的分配方式(不向商業用途客戶分配停車位),停車要求中的客戶部分需要停車豁免。停車豁免是有充分理由的,不被認為會導致不當的場外影響。 ”2.10,第 2 頁
讀完這份報告後,我參觀了墨爾本港灣街。 Bay St 是墨爾本港的瑰寶之一,擁有繁華的零售店。很明顯,Bay St 上的零售店需要為顧客提供停車位,而且由於這條街很受歡迎,有時很難找到停車位。
市議會的立場是,Waterfront Place 的商業設施不需要額外的停車位(第 49 頁),這很難調和。報告指出,零售店將只為“通常已經在該地區,而不是開車前往現場”的用戶提供服務。這是否意味著步行距離您家?人們一定想知道,未來的零售租戶是否願意在一個只為建築物內的人口和步行距離內的居民提供服務的區域內支付高額的商業租金。希望這不會導致非租用零售店給這個新開發項目帶來鬼城的感覺。
同樣令人費解的是,市議會聲稱不需要訪客停車許可證,因此 119 個房屋中的任何一個都不能使用(第 15 頁許可證註釋):“該許可證允許的新房屋的所有者和居住者將不會有資格獲得市議會居民或訪客停車許可證。”
此外,更重要的是,開發商似乎不需要提供訪客停車位。人們只能假設規劃官員認為所有居民的社交生活都非常有限,而且沒有照顧者會滿足他們的需求。
黑暗
這座建築的要求是“開發必須盡量減少南濱水區路緣線以外的陰影”(要求 B8,第 75 頁)。
規劃官員對擬議設計的回應是:
- “報告第 13.4 節提供了冬季陰影的詳細評估;最終它們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第 52 頁)
-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該要求是自由裁量的,表明開發應盡量減少遮蔽。其次,陰影是否被“最小化”最終是一個判斷問題。很明顯,根據規劃控制,已為該場地考慮了提供中到高密度住房的 10 層開發項目,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應考慮“最小化”一詞。 (B8,第 70-71 頁)
- 此外,必須認識到,在任何開發項目中,一定程度的陰影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 10 層樓高的開發項目(B8,第 70-71 頁)。
對於這位觀察者,規劃官員提供的推理(以粗體顯示)對規劃官員得出的結論的真實性沒有幫助。
在規劃應用中很常見,最明智的觀察往往來自公眾。一位精明的反對者回答說:“......他重申了與冬季陰影有關的擔憂。此外,Waterfront Place 沿線的自行車道和人行道在六月至日上午 9 點至下午 3 點之間主要位於陰涼處,這不符合 DDO 的要求。 ……“(公共公告/反對意見,第 52 頁)
那麼規劃官員有什麼建議呢?
企劃官推薦
建議 A 部分,第 3 頁
“3.2 負責當局在公開請求並收到並註意到反對意見後,發出授予許可的決定通知”。
“3.3為土地的使用和開發發布許可證授予決定通知,以開展工程並在地下兩層、共用裙樓和兩座塔樓的佈置上建造一座 10 層的混合用途建築,包括住房、零售(商店、食品和飲料店、健康中心)、限制娛樂設施(健身房),以及墨爾本港 1 & 7 Waterfront Place 的停車要求減少。”
該建議讓人們摸不著頭腦,想知道常識是否已經放棄了市政廳建築。我把車停在未來的 1-7 Waterfront Place 場地外,最後一次享受了陽光,然後停車位不再可用,陽光被另一項大型房地產開發項目擋住了。來自墨爾本。
注意:頁面引用引用 PDF 頁碼,而不是顯示在文檔右下角的頁碼。
作者註:上面引用和引用的規劃官員的回應只是他在 97 頁的報告中詳述的考慮因素的一個子集。